仲裁人员就是充当一个和稀泥的角色,单位与所在的劳动部分肯定有关系,你如果不想和解的话你就让仲裁裁决,如果不服的话是可以法院上诉的,法院一般单位就没那么宽的路子了,如果你申请的事项是合理的,是肯定支持你的
争议的解决方式有以下三种:裁决(仲裁或判决)、调解、和解。
当今模式下,调解是被使用最多的一种手段,因为这种手段效率高,执行效果好。
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只要在最后结果没有出来之前,都可以调解,调解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最快以较少的代价拿到钱,对单位来说则是解决了诉累,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
调解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在一方已经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的前提下,仲裁员只能放弃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基本都是分开进行,这点正常。
不是,一般是能够调节就调解,不能调节才通过法律程序。打官司很麻烦。如果要是差距不算大,调解还是可以的。打官司需要证据,证据不足,有时获得的赔偿还不及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