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1】工伤不是赔偿,而是补偿。
【2】你父亲工伤九级,
1、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本人工资9个月。
2、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实施办法,由本省政府决定。
3、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如果因为工伤不能继续工作,
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工资,还有福利待遇不变
一般不超过一年。
5、在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应该支付护理费,
需要交通费等,
都可以申请得到。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33条,第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