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主体是其亲生子女,包括养子女。不包括儿媳妇,女婿。由于没有继承公婆财产的权利,所以也就没有相应赡养义务。
“百善孝为先”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的道德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当中的最主要组成部分。身为成年子女的我们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成年子女的配偶有义务协助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还是有义务赡养自己的公公、婆婆。但如果夫妻之间离异或者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就可以终止履行协助赡养老人的义务了。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同样女婿也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记得评论或私信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