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起诉有哪些程序?

是劳动合同纠纷。法律
2025-03-03 17: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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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必须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非经仲裁,不得起诉。
诉讼时,原告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预交诉讼费。法院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传送起诉状副本,被告必须在15日提供答辩状,被告不提供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开庭。15日过后,法院可以随时提前三天向双方当事人发传票,告诉开庭日子时间、地点。如果一审为简易程序的话,那么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本案;如果为普通程序,那么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本案。庭审中,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之后,法院会征求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作出判决(当庭判决、择日判决)。

回答2: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如下:首先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诉,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申诉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七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申诉人需在案件受理后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预交仲裁费,案件庭审过程有调查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等几个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具体的材料准备如下: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它正当理由超过上述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除外。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并应载明下列事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材料、笔录等)或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三人以上(含三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一般法院会调解 调解不成才会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