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选举候选人落选,另选人高票,可以重新选举吗?

2025-04-28 05: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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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按相关的流程选举的候选人,以得票最多为本次当选人名单,属于有效的选举。

党支部选举流程: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5、分发和填写选票。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

扩展资料:

投票制度

选举代表或议员的规则和办法。对于如何投票以选举代表机关的代表或议员,各国都有法律规定。

中国《选举法》规定了投票的程序和方法: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时,各选区设投票站或召开选举大会进行,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选民如果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事先须经选举委员会认可。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法国的1964年选举法也详细规定了投票制度:投票按各市镇进行,投票在星期日,持续时间为1天,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市镇的投票站可使用投票机器,还规定了投票的具体程序,委托投票及设立投票工作监督委员会。

选票

是选民或选举人用以表示自己赞成或反对候选人的法定选举文件。当选计票制度是指按一定程序计算选票、确定当选代表或公职人员的制度。关于如何计算选票以确定当选人,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中国《选举法》第38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名额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1/3。

西方国家实行非常复杂的当选计票制度,如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区域代表制等。

多数当选制

指在西方国家议会选举时,获得1个选区选票的多数的政党和候选人即可占有全部选票或当选的制度。这一制度又分为相对多数当选制和绝对多数当选制。

参加选举的政党或候选人在 1个选区内获得比较多数的票即占有全部选票或当选的,叫相对多数当选制,又叫一轮当选制。

在这种选举制度下,获得选票不到半数的候选人即可当选。西方国家现在多采取此制,如美国、英国。在1个选区内获得过半数选票的政党或候选人才占有全部选票或当选的,叫绝对多数当选制,又叫二轮当选制。

比例代表制

是按各政党所得选票在总票数中的比例分配议席的制度。此制1918年比利时曾采用,实行于大选区。法国1946~1951年时也曾采用此制。

区域代表制

指议会选举时以地域为基础,由各选区分别选出1名或数名议员的制度。

一轮多数联盟制和二轮多数选举制

西方国家的选举还有一轮多数联盟制和二轮多数选举制等。

“一轮多数联盟制”指各政党可以结成联盟参加竞选,获得选票过半数的政党,即可独占该选区的全部议席的制度。参加联盟竞选的政党只要获得选区 5%的选票就可获得议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选举程序

回答2:

不可以。

按相关的流程选举的候选人,以得票最多为本次当选人名单,属于有效的选举。

党支部选举流程:

1、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2、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5、分发和填写选票。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

(1)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

(2)选举如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3)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

(4)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

(5)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投票和开票。

7、计票确定当选人。

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纪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确定当选人。

扩展资料

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党的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等。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支部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回答3:

如果另选人得票超过半数,那么就是他当选,不需要重新选举。

回答4:

如果另选它人票很少,办事处让选第三次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