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双方都直行,车被右边车辆撞到车尾部,属于己方车辆全责。因为按照规定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要让右侧来车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关于交通事故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都是直行被右边行驶的车撞了,属于己方全责,根据通行规定,需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这得算速度,你得找到他超速的证据,十字路口限速30一下,楼上都是扯淡,当时在现场的时候,你就得提出异议,保持现场的情况下测出他的速度,他如果有60+甚至70、80码或者更高,你就可以反对交警认定,现场反对,现在证据都没了,你反对也无效。看情况180度掉头,速度绝对超过30,甚至100+都有可能,路口100+,他至少主责,大概率全责。楼上那些说无脑让右方的,如果对方360码的速度(无红绿灯路一般不宽,打个比方30米),楼主按照3路口强制速度不高于30码需要3~4秒,而对方距离路口500米,请问你会注意右侧500米以外的车辆米?你都在路口了,反而要让500以外的车辆?然而5秒后,这个严重超速车辆就会到路口撞上楼主的车尾。
结论就是如果你开始进入路口的时候,他如果在30~xx米之外,那么就是他的责任。(xx指的是该路段限速比如限速72,那就是xx=60米,在30~60,责任应该算55,估计你的责任略大,在60之外,绝对是他的全责。30米一下,不好意思你全责。你这情况对方绝对在100米之外了。)
都有责任,他撞你尾,没注意观察,你应该让右。
是没有开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双方都是交叉直行的,我先过对方车把我的右后面侧面碰到了结果交警叛我主要责任,他说如果是碰前面和中间我就是主要责任说我要让对方,为什么交叉直行,没有红绿灯我这边要让对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