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2、家人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3、认定工伤后再向单位索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单位未为您家人交纳保险,这个责任由单位来承担。风险提示: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造成工伤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职工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其中,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才是工伤,其他情形,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二、《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六、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劳动者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可以申报工伤。如果用工单位没有投工伤保险,就应该由用工单位负责。也就是说,该和谁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找谁。如果死者是女性,因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保护,只能找用工单位协商,争取人身伤害赔偿。
没有上工伤保险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单位负责,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
一、58岁,是否已年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如女的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如未满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下,个人也可以向劳动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不管企业是否交纳工伤保险,只要工伤部门认定为工伤,因企业未交纳工伤保险的,所以费用由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