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肯定不合理,让老板出医疗费(5000)、误工费(受伤住院及恢复期间的平常工资)、伙食费(住院期间每日30)、护理费(住院期间每日最少50)、交通费(100);
2.看自己受到什么伤,如骨折或者疤痕面积占身体面积≥1%等,自己可以百度搜索工伤鉴定标准,分10个等级,每个等级有相应的受伤情况,可以对照一下;
3.如果对应到工伤鉴定标准的等级,基本上能鉴定到级别,那么可以问老板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假如辞职的话还可以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个补助金10级就能有3万以上,当然各个省份的标准不一样,你可以百度查询当地的工伤赔偿标准,一般越发达的地市补助金越高;
4.看你的情况,我估计你老板没有帮你缴纳工伤保险,因为工伤医疗费用都是保险基金报销的,怎么可能会让你自己的医疗保险来报销呢
5.你必须尽快查询自己工伤有没有等级,来确定和老板商谈赔偿的金额,一旦谈不拢,可以个人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鉴定,然后劳动仲裁;
6.你可以告诉你老板,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一旦你去申请工伤,你老板将被劳动局罚款;
7.申请工伤必须有劳动合同,没有还得需要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申请,比较麻烦;
8.但是你可以告诉老板,没有劳动合同,你工作不满一年,老板还得额外支付你双倍工资,有几个月算几个月,满一年的,算老板和你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
9.没有劳动合同,肯定没有缴纳社保,还可以让老板补齐工作时间的社保,自理的部分自己负责;
10.一旦以上的我都说中了,私了的时候可以多要点,老板不同意,你可以对他说,我申请工伤你就完蛋了;
你说的我看不明白,你医保垫付5000元,报销之后,是应该属于你私人的钱,老板怎么会用你的钱来还你?
我觉得为了大家和和气气,退一步海阔天空,你可以和你老板各退一步,医保报销的钱让他给你一半,就像你说的那样,医保是你自己交的。
医疗保险本来就是给被保险人的,也就是你。跟你老板没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