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16至18世纪)。
重商主义是十八世纪在欧洲受欢迎的政治经济体制。它建立在这样的信念上:即一国的国力基于通过贸易的顺差--即出口额大于进口额--所能获得的财富。封建主义解体之后的16~17世纪是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经济体系,反映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15-18世纪中在欧洲流行,后为古典经济学取代。认为一国积累的金银越多,就越富强。主张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禁止金银输出,增加金银输入。重商主义者认为,要得到这种财富,最好是由政府管制农业、商业和制造业;发展对外贸易垄断;通过高关税率及其它贸易限制来保护国内市场;并利用殖民地为母国的制造业提供原料和市场。该名称最初是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国富论》)一书中提出来的。但一七七六年亚当·斯密在他的著作中抨击了重商主义,他提倡自由贸易和开明的经济政策。但是,直到十九世纪中叶英国才废弃以重商主义哲学为基础的经济政策。
所谓重商主义,其实是反映封建社会内部新兴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经济理论体系,是与商业资本占统治地位的工场手工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种经济学说和经济政策。它产生于15世纪,全盛于16、17世纪,从17世纪下半叶开始走向衰落。重商主义的主要内容有:财富就是货币,货币即财富;财富的直接源泉是流通领域;一个国家财富必不可少的是金银等贵金属,如果它没有贵金属,就必须通过贸易来取得;对外贸易必须保持顺差,即出口必须超过进口等。
重商主义本来就是麦金农、克鲁格曼等人总结美国70年代以来的外贸保护主义政策发展起来的,因其所描述的政策很象15世纪的重商主义而得名。当然,他们之间有诸多不同。 首先,新重商主义沿袭了凯恩斯通论中的分析方法,认为贸易顺差和投资、消费等一样也会产生乘数效应。因此,政府为了实现内部利益极大,刻意制造顺差。这和重商主义单纯的积累黄金的目的是不同的。 再者,新重商主义的保护措施繁多且具有攻击性,甚至发展成一系列排他性的贸易保护集团。 具体讲,美国人在贸易保护中最喜欢玩的是反倾销诉讼,比如对待中国的纺织产品;此外还有所谓的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就是以环保之名行保护之实)。 用一句话颇经典的话概括美国新重商主义的特征:有自由贸易的理想,但国家利益的思维模式或许才是最重要的。
重视商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