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有权对一个普通公民进行搜身?

2024-11-08 07: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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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安机关是有权利对普通公民进行搜索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而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但是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扩展资料:

公安有机关是有权利搜身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海宁市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警察搜身需要出示相应的手续证件,或者在一定的特殊的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而强行进行,也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搜身,搜出来的物品应当进行严格记录,和上缴。
公共汽车上被偷手机后报警也是有用的,但大多都只是备案,并不侦察,除非当损失达到限制的最低标准是才会立案去侦破。

回答3:

只有出示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才能搜身;
手机被盗当然可以报警,但要损失达到最低标准才会立案去侦破~~~

回答4:

  1. 公安机关。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2. 监察机关。

    依据:《监察法》第二十四条,监察机关可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可能隐藏被调查人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3. 检察院。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零三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检察长批准,检察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回答5:

军、警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