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会员卡消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是充值本店消费卡,一方面按照促销礼品处理,另一方面确认为预收账款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预收账款
赠送客户的充值卡,如果与本店业务无关,则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做账分录依类别填记经常性花费将衣、食、住、行、教育、娱乐归类好的凭证按日期填入表中,例如,九月一日花一百元买书,应在教育项目栏内注明日期、品名、金额,在现金栏内表示减少一百元,若以刷卡购得西装一套一千元,在刷卡栏内应填入增加一千元,而非现金栏内,填写时应特别注意。
记录所有消费款项后,简单在六大类后做统计,可明了当月资金主要流向。至于无法归类在六项里的,则填写至其他栏,并依现金增加减少或是刷卡增加的情况来记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1、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
2、会员卡消费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如果是充值本店消费卡,一方面按照促销礼品处理,另一方面确认为预收账款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预收账款
4、赠送客户的充值卡,如果与本店业务无关,则
借:销售费用---礼品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1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充值时取得普票,购物时取得购物小票入账。用于送礼,职工福利等直接入费用。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2、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4、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针对销售方、售卡方、持卡方,会计处理分别如下,请对照处理
一、销售方
(一)持卡方购买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预付卡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票开具
不能开具发票
(二)与售卡方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帐款——预付卡
发票取得
取得售卡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乙公司(售卡方)
(一)销售购物卡时
1、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2、发票开具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填写“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填写“不征税”。
(二)与销售方结算预付卡资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三)与销售方结算手续费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预付卡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发票开具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经纪代理服务",税率6%。
三、持卡方
(一)向售卡方购卡时
1、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2、发票取得
取得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发票税率栏“不征税”。
(二)用卡购买办商品时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2、发票取得
不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只能以其他能够证明业务发生的凭证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