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2)专家论证审查:a)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b)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报告,施工企业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C)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3)审批:项目部将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一同报项目总监,总监依据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对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名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