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
1、交验本人户口本原件(异地可以使用居住证原件、换领可交验旧身份证)
2、身份证像回执(如果公安机关有拍摄服务时不需要提供)、
3、办理工本费用。
注:未满16周岁的人需要监护人陪同。对16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可免提交相片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第十条、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之规定。
需要带好你的《居住证》前去办理。
在江苏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需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的,可持依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由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
由于系统原因,暂不受理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半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