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有点不清楚啊。抵押合同不需橘姿要登记,但抵押权需要登记。
是圆孙绝的,房地一体。
不属于。
无权。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享有优先购买权。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虽然是法院拍卖,但从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来看,此时凯逗,王五依然享有此项优先购买权。
1、物权法定及物权公示,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2、房屋抵押,抵押权及于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3、个人觉得新建阁楼可以一并拍卖,但价款不能优先偿还抵押权涉及的债务(即新建阁楼不属于抵押的财产)
4、个人认为在李四主张抵押权时,张三已经对王五违约了,李四不能再代收租金
5、租赁坦判物合同有效(张让液三违约);王五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在抵押冲物后,个人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
愚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