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从2018年4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00元 增至2420元 ,增加120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元 增至21元 。
其中不包括(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或是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