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第二十一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教师资格证面试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扩展资料:
1、教师资格证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面试成绩结果只有合格与不合格。
2、教师资格证面试不合格的,可以在笔试成绩有效期内进行补考,笔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3、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2017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到报名的当地教育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你查一下,面试公告里有个区县教育局的咨询电话。打该电话咨询。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