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交社保,如果单位以现金形式支付过补贴,可以要求职工退还单位入职一个月应该给职工办理社保,不是可以协商的《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碰到这种情况由于公司没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如公司给工人告了,公司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当初有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