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不牵扯财产纠纷的离婚诉讼,需要交纳50--300元诉讼费。牵扯财产纠纷的诉讼,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