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撞人后给那人6000块私了,被撞人又到法院起诉,我们该怎么办,,没有写协议

2024-11-13 03: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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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被撞的人缺泛信用度;
2,在法律上讲,在你们达成赔偿协议后,被撞人又起诉,必须符合一个基本条件,就是你的赔偿数额6000元明显偏低,民法上叫显失公平,就是赔偿额度低于70%的就叫显失公平,据此,如果被撞人目前起诉要求赔偿的数额在9000元的,说明他的诉求就属于正当诉讼。
3,你当时的赔偿没有协议,但被撞人收到你的赔偿款应该有收条吧,这样就能证明你已经履行赔偿义务的事实;
4,建议积极收集证据,认真应诉,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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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一,没有写协议,只能在诉讼中,通过辩论,让对方承认(会露出马脚的)了。
二,双方的协议,是可以反悔的。即使有交警的参与协调。
相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回答3:

这个情况是这样的。
1:双方经过交警协商同意处理的,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双方已经就此民事法律关系了解(即结束)
2:事后反悔就是对以前的协议择推翻,这在民法上是不行的,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或严重的事情发生,法院一般不会处理,还有一点要看之前是如何协商的(即协议书是否写明包括一切损失)
3:出庭我个人是建议出庭,你无理由出庭法庭有权缺席判决的。

回答4:

给了钱就必须有收条~而且得有协议!说明某事双方自愿私了~谁陪谁多少钱~然后你给他钱后!他给你写个收条~证明收到某事情的什么钱~多少钱~此事的钱已全部结清~ 不然就等他去法院告你~如果你不能出具以上2个证据~就再给一次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