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为何盛行?

2025-04-27 2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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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事实上中国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却非常盛行。中国政府一度对民间借贷尤其是经营性质的民间借贷采取高压措施,但是后来由于屡禁不止,同时也意识到民间借贷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对正规金融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补充的作用,也确实起到了促进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作用,因此,尽管在法律上是禁止的,在实际工作中,也采取了相对容忍的态度。不过,民间借贷尤其是民间高利贷的存在,不仅挑战了既有法律的权威,根本没有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而且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尤其高利贷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很多坏的影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民间借贷的个人或组织,往往并不注册成公司,即所谓地下钱庄,也就不存在纳税的问题,而正规注册成立的银行则要交纳营业税、所得税以及其他规定的税费,整体上银行的税费负担较重。也正因为纳税的缘故,尽管中央允许某些地方试点金融改革,允许注册小额贷款公司,但是一些从事民间借贷的个人和组织并没有这个积极性。还有更为严重的问题。在民间高利贷盛行的地方,信贷成为紧俏的资源,一些正规银行的管理人员也看到了这其中的所谓的获利机会,在发放贷款时,不是严格遵守规定,而是利用私下直接收取额外好处、或通过与担保公司勾结间接收取好处,来最终实现中饱私囊、假公济私,金融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和干扰。近年来,随着一些私营企业主的跑路和破产,民间高利贷盛行的地区,就因为一些正规金融机构也参与到了高利贷链条之中,不良贷款急升。笔者个人曾同来自欧美发达国家的金融界人士交流,谈到中国的地下钱庄和高利贷,他们多数不能够理解和接受,因为在他们国家这是几乎不存在的。曾经分析其中原因,除了西方国家的存款人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不良信赖不接受,以及借款人比较容易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他们的银行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以法人形式经营存贷款所负担的边际税负要低于个人所得的边际税负,并且私下经营还会面临违法的指控,违法成本很高。而中国,尽管也有个人所得说法,但基本上是仅正对正常的工资所得征税(因此被部分专家戏称“工资税”),也正因为如此,尽管那些已实行金融改革的试点地区在政策上给了地下钱庄“转正”的机会,但是他们绝大多数并不买账,并不愿意被“招安”。国内有研究人员将民间借贷归为影子银行,本人觉得并不合适。在美国,影子银行是指那些从事信用转换、期限转换和流动性转换等金融中介活动,但是没有中央银行流动性支持和公共部门(政府或存款保险机构)信用保证的金融中介机构。由此可见,在美国从事影子银行业务的也都是经过注册正式成立的金融机构,所以,影子银行的业务规模是能够较为准确统计出来的。而中国的民间借贷规模并没有相对准确的统计,只能大体估计,并且各种估计之间相差很大。中国要深化和完成利率市场化,必须尽可能降低门槛,让有志于做银行的个人和资本能够如愿以偿,同时应该坚决禁止以盈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和地下钱庄,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