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语是句子陈述或说明的对象,说明是谁或什么。表示句子说的是"什么人"或“什么事”。主语是执行句子的行为或动作的主体。
例如:(中国人民)定(志气)主(高)谓。
2、谓语用来说明陈述主语。能回答主语“怎么样”或“是什么”等问题,一般放在主语的后面。
例如:大家的事情(主语)大家办(谓语)。
3、宾语是表示谓语动词的涉及对象的语言单位。
例如:最有效的防御手段是进攻。(动词进攻作宾语)
4、定语用在主语和宾语前面,起修饰和限制作用的语言单位。
例如:单音节形容词作定语,通常不加“的”,例如:(红)花、(绿)叶、(新)学校、(好)主意等。
双音节形容词作定语,常常加上“的”,特别是用描写状态的词,例如:(晴朗)的天、(优良)的传统、(动听)的歌声、(粉红)的脸等。
5、状语用在动词、形容词谓语前,起修饰和限制作用的语言单位。
例如:描写性状语:主要修饰谓词性成分,有的是描写动作状态,有些是限制或描写人物情态。例如:
他[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 小李[很高兴]地对我说。
6、补语是谓语后面的附加成分,对谓语起补充说明作用,回答“怎么样”、“多久”、“多”(时间、地点、结果)之类问题的语言单位。
例如:这个字写〈错〉了。 她哭〈红〉了双眼。上课前十分钟你得叫〈醒〉我。
丁丁吃苹果。 丁丁--主;吃--谓;苹果--宾美丽的公主飞快地跑向白马王子。美丽的--定;公主--主;飞快地--状;跑--谓;向白马王子--补
我在家里吃鲜红的苹果吃出虫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