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城市有很多,地级和地级以上的,从北到南有:辽宁省的丹东、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河北省秦皇岛、唐山,天津,河北省沧州,山东省的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江苏省的连云港、盐城、南通,上海,浙江省的嘉兴、杭州、绍兴、宁波、台州、温州,福建省的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广东省的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惠州、深圳、珠海、中山、江门、阳江、茂名、湛江,广西省的北海、钦州、防城港,还有海南省的海口、三亚,香港,台湾省的基隆、台北、新竹、台中、嘉义、台南、高雄。
沿海大城市主要是看一些开放城市: 1984年 5月,中国政府决定,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及海南岛(1988年划为海南经济特区)对外开放。开放城市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划定有明确地域界限的区域,兴办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那里集中开设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的企业与中外合作的科学研究机构。 到1997年底,中国的沿海开放城市有: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防城港。 到2005年,据一份统计资料显示:中国沿海开放城市系指上海、天津、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共15个城市;经济特区城市系指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4个城市。 备注:港澳台属自治,不列在统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