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然的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工业化以来,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不断改造自然,为人类创造大量财富,造福人类。但同时也掠夺自然,破坏自然,招来自然对我们的抱负。恩格斯的论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页)这一著名论断已经成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言论。世界上一切文明的共同基础是生态文明,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的兴衰存亡,无不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优劣、消长密切关联,顺自然生态规律者兴,逆生态规律者亡。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人类进入现代社会,“生态与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的第一要素”。人类需要冷静地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应该从经济理论上、从经济、社会、科技、环境协调发展的高度.研究如何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与自然和平共处,保护生态平衡,增加自然对我们的赐予,避免自然对我们的报复。
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识
——重温恩格斯的教诲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必须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19世纪中期,恩格斯曾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大量论述,其基本观点在今天看来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有些话已经成为经典言论,对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
自古以来就存在着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的观点,特别是到了近代社会,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增强,往往把自己摆在自然的对立面,宣称要战胜和征服自然。针对这种观点,恩格斯明确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随着自然科学的大踏步前进,“我们越来越有可能学会认识并因而控制那些至少是由我们的最常见的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得越多,人们就越是不仅再次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体性,而那种关于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之间的对立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越不可能成立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4页)在恩格斯看来,人不是处于自然的外部,而是自然的产物和组成部分。他讲的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就是指人本身具有作为自然的产物并始终归属于、依存于自然的属性。
事实上,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的确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并建立起极其复杂而严密的社会组织体系。虽然人类同其他生物和无生命的物质相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特别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但是人类本身是自然长期进化的结果,而且始终同自然之间保持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
理解人与自然的一体性,有助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虽然人同其他事物相比具有很大的独立性,但是人并非生活在自然之外,更不能把自己凌驾于自然之上,否则就难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要看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际上是人作为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同周围的环境和谐相处。诚然,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改造和利用自然。但是因为人与自然之间具有一体性,对自然的任何改造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人自身,所以绝不能把自然当作可以被随意改造的对象。自然的某些部分通过改造能够更好地为人类所利用,另一些部分则只有保持原貌,避免被人类改造和破坏,才能为人类所利用。人类改造自然的范围、方式和程度应当有一种自我约束。
二、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恩格斯认为,人所以比其他一切生物强,是因为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 (出处同上)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也是人与其他生物最本质的差别。
从国内流行的一些社会科学方面的教科书和工具书对生产力的定义及解释来看,大都把生产力定义为人们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其实,利用自然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不少高等动物甚至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改造自然。例如,水獭筑坝、蜜蜂筑巢,就其客观效果来说也是对自然的一种改造。虽然这些动物改造自然的能力无法同人相比,以致被认为完全属于本能,但毕竟也在它们活动的范围内改变了自然的原貌,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它们所利用。因此,严格地说,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只有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来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才是人与其他生物的本质差别。在原始社会,人们最初只是在自己活动的范围内利用自然,包括采集野果,围捕猎物等,后来在劳动中逐步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当原始人捡起一块石头打击猎物时,还只是利用自然;当他把石头磨成特定的形状以便更好地使用时,已经改造了自然;至于开垦荒地种植农作物和驯养动物,则包含了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如果原始人停留在只是利用自然的状态,一点都不知道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那么同其他动物就没有本质区别。人所以能够从其他动物中分离出来,就是因为在长期劳动中逐步形成了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能力。在近现代社会,人们认识自然规律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逐步形成了门类繁多的科学技术。只有不断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才能科学地而不是盲目地改造自然,从而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减少乃至消除浪费和污染。
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只是注意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近的后果,而对较远的后果缺乏认识;等到这种较远的后果经过积累而变得相当严重时才引起关注,最终造成巨大损失,甚至难以治理和挽回。这个问题在近代社会已经暴露,欧亚一些地方砍伐森林,导致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就是如此。恩格斯对这个问题给予了富有远见的关注,告诫人们要学会预见和控制生产行为干预自然所引起的较远的后果。联想当今世界面临的一系列环境问题,重温恩格斯的教诲和告诫,人们应当有所启示和感悟。
首先,你要理解一个道理,人类的发展不可避免要直接或者间接伤害甚至破坏自然。发展是客观的,它总是遵循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但是,发展是人类主观形成的,不过发展过程却不是人类所能左右的。
追求更强的竞争性(对自然界的所有物种)是一项本能。并不是人类所可以去选择的。
人类在意识黎明期时,发现,自己要受到自然的支配,既是说要去适应大自然,于是他想突破这种状况。这是所有被赋予自我意识的生物的共性。在10000年前到现在,人类一直在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而现在已经是一种高度、达到了一种层次。
现在人类已经开始改造自然,人工选择已经代替了‘自然选择’,人类可以把随便一种自己不喜欢的物种冠上‘害虫’、‘杂草’。并宣称要把它们除去。人类和其他物种一样,是自然生物而是不神的产物。自然选择,其实施者就是自然里的物种,物种之间的互相牵制才致使选择成了可能,选择的另一意图是让所有的物种保持竞争性,以保持优良品种。优胜劣汰永远是自然的首选。因此,人工选择也是自然选择的一种。在很久以前竞争是指物种与物种之间进行。现在这种竞争被人类垄断了,人类已经高高成为了自然界中最具备竞争性的物种了。现在的竞争只能在人类与人类之间存在。那么如果其他生物要么适应、要么淘汰。大自然不会怜悯弱者,不过人类会去怜悯弱者。因此,现在的地球是属于人类的竞争范围(至少会实现)。而不是其他物种。
因此,现在的时代是让自然去适应自己,而不是自己去适应自然。如果自然不适应自己,结果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被人类所颠覆,但是人类忘了,自己只能生存在自然里,那么自然一消失,人类也就不可避免的消失,彻底的消失。
这时,自然不管是出于自身,还是出于保护它的子民。它又赋予了它们一项本能。求生的本能,也可以叫怕生的天赋。要知道人类是一种什么样的物种。一种自私自利的物种,他在做什么事情时肯定是以自我为中心,当人类的发展或破坏到达某一程度时,它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命安全时,人类就会截止或约束自己的行为。毕竟自己是生命较之其他物种还是最重要的。不过到这时,地球上还能存在几个物种?当自己是生命遭受到威胁时,人类还是有力量去‘拯救’的,毕竟,没有人会在知道前是悬崖的情况下还往前迈。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譬如妒世的人、疯狂的科学家。前者会认为这是他的义务;后者不管是不是威胁到了世界的存活都会认为他这么做是有意义的(就想蜘蛛侠2的那个章鱼博士)。等等
不过我始终认为,人类的发展不会威胁到自身的灭亡或说正常的发展不会威胁到全人类甚至地球的毁灭,除非碰上极端的状况。
因此,我认为自然与人类还是一个互相制约的关系。
在很久以前,人类对自然的关系,仅仅是臣服。
现在,双方都握有让双方害怕的‘手柄’。不能说谁可以完全制约谁。谁也不能挑战谁的权力。这个关系已经是界限了,一旦越过去,就人、‘神’共焚。
相互依赖的关系.人类依赖自然而生存;自然依赖人类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