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黑龙江省在文史类、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A段、本科第二批次A段及相应批次的征集志愿试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B段批次内为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蒙语答卷考生对换招生专业、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及专业,实行梯度志愿。
2、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即按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进行投档。投档时,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E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到A志愿高校;如果不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则顺延检索其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
填报平行志愿时按照高考分数和往年录取分数选择5个学校,按照分数高低依次填报在A、B、C、D、E志愿里。每个学校拉开5--8分分数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