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问题。INSURANCE POLICY可以替代INSURANCE CERTIFICATE.
2、如果你坚持要,保险公司可以出具。
3、可在任何空白处显示"PREMIUM PAID",最好再加上保费金额。不会导致单单不一致。
第一个 INSURANCE CERTIFICATE, 你可以让客户修改信用证.以后客户开证前跟客户说一下.审证仔细点,先提出来.
第二个 说老实话,我们是自己刻个章的,然后盖上去.还有客人要ON BOARD提单,我们也是刻个章,自己盖....
当然了,正规上来说,可以跟保险公司协商一下,看加在什么地方.
就目前这种状况,保单的描述那栏不是很长嘛,我建议你多回车几行,打上INSURANCE CERTIFICAT和PREMINUM PAID字样,隔的开,看上去就像备注一样.
1、理论上讲INSURANCE POLICY 和INSURANCE CERTIFICATE 性质相同,但信用证单据条款中如果INSURANCE CERTIFICATEI而没有NSURANCE POLICY 字样,那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最好修改信用证的这个条款,即信用证的这个条款最好为“INSURANCE CERTIFICATE OR POLICY...... “ 这样就避免了因为因为INSURANCE POLICY 和INSURANCE CERTIFICATE表述不同而引起开证行的挑错。
2、参看问题一的答复。
3、仔细看过保单上的相关条款。如果确实没有“PREMIUM PAID “字样,可以在保单的某空白处加上这个字样,也可以刻一个PREMIUM PAID 的章盖上都可以。
第1问题,其实ucp600有规定只要提交单据内容合乎信用证要求既可,不太在乎单据名头,但实际操作中尤其是日本的银行在信用证方面审的很严。我觉得不会因此拒付,这个官司打到国际商会也不会输,但会比较麻烦。
第2问题,picc有个修改印章,应该是小园印。你可以修改后盖订正章。
第3问题,理论上保单货描只要和提单不冲突就可以了。说以多打上 premium paid 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