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的有点问题,派出所不予立案是不会有法医鉴定的。
参阅: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你说的自述伤情不明是什么意思?伤不是经鉴定为轻伤吗?
还是指对案件事实查不清?
鉴定的伤情是什么机构鉴定的?如果是公安局法医部门鉴定的,应该可以认可!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还认为不宜立案,可以走自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