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高手帮忙解答下,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2024-11-22 1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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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也有跟你类似的情况,这是我找到的资料,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个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提前结清原在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达到将原在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目的。
申请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反担保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或者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公积金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
2、借款人原银行贷款用于购买长沙地区范围内住房,且还款记录良好,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无异议。
借款人为原银行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其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70%、所抵押房屋评勘价值的70%、原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且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缴存职工家庭名下仅有需银转按的一套房产,现申请该套住房银行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70%、所抵押房屋评勘价值的70%、原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 2、缴存职工家庭现有两套住房(含银转按所购住房),再申请银行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成交价的50%、所抵押房屋评勘价值的50%(用自有他套房产或直系亲属的房产做抵押的按房屋评勘价值的70%核算)、原银行贷款的剩余本金三者之低值,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3、停止向现有三套(含)以上或购买别墅、商住两用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发放银行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年限:最长30年(抵押房产房龄+申请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其中抵押房产房龄不超过15年),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延长5年(男性65岁,女工人55岁,女干部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人员和处级及以上女干部65岁)。
四、还款要求:借款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工行长沙市广厦支行(湘府中路198号,天心区政府向东300米,代理点: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东南斜对面工行人民路支行)开设还款帐户。
五、贷款费用:
1、担保服务费:贷款额×5‰(含担保费、服务费、资料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缴费签约后自主退办的,收取100元贷款服务费,在已缴交担保服务费中扣除,余额返还至客户指定账户)。
2、房屋评勘费:400元/户。
3、垫资服务费:贷款额×1%(银转按第三种方式适用)。
六、贷款流程:
  借款人凭(①身份证原件 ②近一年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明细 ③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④准备抵押给公积金中心的房产证复印件)向省直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表各一份,再提交其他相关资料(见七)经中心和担保公司确定公积金贷款资格,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选择按不同方式办理。
(1)第一种方式的操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同意办理后,到中心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借款人自筹资金把原银行个人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完房产注销后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妥后,省直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
  (2)第二种方式的操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经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到公积金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与担保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缴纳公积金贷款金额10%的保证金,持自有房产或直系亲属的房产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抵押手续办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至借款人的收款账户上,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筹资金补足,把原银行贷款结清。借款人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申请退还保证金;
  (3)第三种方式的操作流程:
  公积金贷款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反担保人到公积金营业大厅签署公积金贷款相关合同,与湘诚担保公司签订《银行按揭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反担保合同》,办理委托公证(不可撤销公证),委托湘诚担保公司为其代办以公积金中心为抵押权人的抵押备案手续,并按公积金贷款金额1%缴纳的垫资服务费,按公积金贷款金额的10%缴纳保证金,贷款发放后在规定限期内把原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完房产注销后协助湘诚担保公司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湘诚担保公司领取《他项权证》后,通知客户申请退还保证金。
七、贷款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 B表、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办理完毕后退还)。
2、原贷款银行的《担保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办理完毕后退还)。
3、原贷款银行贷款剩余本金清单一份(加盖原贷款银行业务公章)。
4、原贷款银行出具的借款人近一年的还款记录证明(加盖银行业务公章)一份,准备抵押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5、《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A、B两表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粘贴以下资料: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二份、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口不能证明子女关系的,另提供子女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
 ②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份;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复印件一份;离婚的提供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或提供民事调解书和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
 ③购房发票复印件二份、新还贷存折复印件二份;
 ④月收入大于五千元(含)的,提供近三个月工资明细(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月收入大于一万元(含)的,另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
 ⑤房地局出具的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情况证明;
 ⑥银行按揭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反担保人申请资料(银转按第三种方式适用)。
6、公积金缴存在湖南省内其他市州的职工,需要额外准备以下资料:①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需加盖所在市级公积金中心行政公章)②最近一年的公积金缴存流水③公积金基本情况表④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开具的借款人家庭(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房产持有套数证明。
个人贷款进窗资料注意事项
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45%。
2、①申请表A请如实填写,第1页如已婚须全部填写,电话号码须留足5个,未婚者须留足4个,其他联系人需填写齐全;
  ②申请表A第2页,借款申请资料须本人填写,如需更改请签名或者按手印,申请资料清单须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签名;
  ③申请表A第3页,收入证明不能更改,配偶或共同购房人无业,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④有共同购房人的须提供其相关资料附于A表,未成年人作为购房人的须提供公证书。
3、还贷存折:由借款人在省直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工行长沙市广厦支行(中心营业大厅斜对面)开户。
4、原有银行或公积金住房贷款的,须如实填写贷款情况,且正在偿还的请注明月还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