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属于逆向行驶。
2、你是主路,但是否两个人都没有刹车,是谁撞像的谁。
3、摩托车好多城市好多地方都不允许上路,你要弄清你在的那条路是否允许摩托车行驶,证件是否全。
4、对方辩护还是要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角度展开,机动车不可推脱责任,占比问题。
5、最后停在的车道不作为认定事故的主要依据,要看发生时的情况,该路段应该有监控录像,可以作为认定依据。
你不用太过担心,毕竟有保险。现在不知道对方伤成什么样。
按照事故描述和图示,本事故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在机动车道上的碰撞事故。
1、非机动车虽有左转意图,但从事故地点来看,非机动车逆行的行为是没有充分证据去证明的(除非非机动车一方自己承认)。
2、你方在机动车道行驶且为直行车,对于转弯车来说有优先通行权,但是对方是非机动车,目前在路口地段通行的机动车都需要按规定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3、如果报警处理,本事故认定机动车一方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次要责任的可能性较大。但责任认定还取决于对方人员是否受伤及其受伤程度等。
4、如果对方辩护,一般会以其为非机动车,并且是在道路靠右侧与机动车发生的碰撞为理由,降低其责任比例的。
另外需要补充的是,此类事故,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故意造成事故,又或者非机动车一方只有车损且非常轻微,否则交警基本上是不可能认定非机动车一方全责的。
对方全责,没有什么好说的.明显不能再明显的事故责任了.
交强险在无责内赔对方。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1、从图看非机逆行了。不知现场证据如何。
2、支路让干路原则2004年就取消了,取而代之是转弯让直行和左让右。
从图看应该是适用转弯让直行原则,所以直行摩托的路权大。
3、从图看非机逆行了。不知现场证据如何。所以不好猜。
4、也不好猜。
5、碰撞点在非机道内,正是我担心的“不知现场证据如何”
轻则定摩托【措施不当】,重则就百口莫辩,是非颠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