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要提供原件,但有时复印件也可能会被认可。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只要复印件上写明拿走的原因是为了给重新开一个正确的收据在没给你开收据之前这个复印件是具有法律效率的。但是在复印件中要有单位的公章和经手人的签字。
原则上要提供原件,但有时复印件也可能会被采纳。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证据的规定,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据原件,因此只有复印件,该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