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学排名
【2016成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在5月的工作日进行,具体要求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微博)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成教发〔2015〕7号)执行。
解读:
1、特别提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2、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A.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B.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C.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D.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E.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3、进城务工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进城务工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
4、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居住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应该可以,你可以去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