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人都喜欢用姓来称谓一个人,而不用名?

比如说罗斯福的爸爸也叫罗斯福,华盛顿的也有几个。。。
2024-11-13 13: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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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在美国,一般朋友同事都用名(first name)来互相称呼,只有对不熟悉的人或者需要特别尊重的人才用姓(surname),前面加上 Mr. Ms. Prof. 等,相当于汉语在姓的后面加“先生”、“女士”、“教授”一样。这个和中国的习惯相差不大,可能美国人还比中国人更多用名。 楼主说的那个,其实是翻译的问题。因为外文音译为汉语的时候,往往音节过多,读起来绕口,所以经常简化。而需要翻译名字的人,往往又是名人,当然翻译姓比翻译名显得尊重。 像二战时期的美国总统全名叫“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一战时期的美国总统全名叫“西奥多·罗斯福”。西奥多·罗斯福是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远房堂兄。如果中文每次都要说出他们的全名,就太费劲了。所以我们习惯说“老罗斯福”和“小罗斯福”。 再举个例子,克林顿前总统的全名是“威廉·杰斐逊·克林顿”,简称“比尔·克林顿”,他夫人的全名是“希拉里·罗德姆·克林顿”(妻随夫姓)。以前中国人一般都习惯称美国总统为“克林顿”,第一夫人为“希拉里”,以避免重复。也因此各任第一夫人均翻译名,因为姓和总统一样。现在希拉里当上了国务卿,就比较多称为“希拉里·克林顿”了,以表示尊重。 有些译名音节较少,如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其实他的全名是“威廉·亨利·盖茨三世”,“比尔”是简称),就连名带姓一起翻译。 所以其实应该这么说:是中国人经常喜欢用姓来称谓美国的一些名人。

回答2:

本身欧美有追随名人起名的风气,往往以名人的名字作为自己或自己孩子的名字,以显示对内心的期望和对名人的敬慕,特别是很多人喜欢以圣徒、领袖等的名字为孩子取名。因此,在欧美可以有无数个叫彼利、保罗、华盛顿、威尔逊、米尔顿等同名之人。所以称呼其姓并不比名的重复率高。
而且欧美人士也常把父名作为自己的名字,若;家有两代同名,则在姓的英文后缀以“幼”(加Junior,缩写为Jr)。读成中文时,把小辈读作“小”某某,如小布什等。

在称呼上欧美的风俗是:若熟悉的人、友好的人,在非正式场合可以用名字的第一名字称呼;在正式或非正式场合,可以把名和姓一起连用。在正式会议及与不认识的人交往的场合,希望表示礼貌,则习惯把尊称(Mr,Mrs,Ms,及Miss)和姓连用。对于政治家、艺术家等名人,人们习惯只用一个姓来称呼,如俾斯麦�6�1素、贝多芬、牛顿、哥伦布等。所以在称呼外国人的名字时,一般都喜欢称呼他们的姓呢.

回答3:

这么跟你说吧,外国人姓氏多,名少,叫名的话可能很多人都是那个名,分不清在叫谁,而姓少,一般可以用来专指某个人

回答4:

那是西方自古下来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