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电话问客服客服电话 95508
固话800-830-8003、移动电话800-830-8003 网上“个人银行”服务协议 保证网上银行服务的正常运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广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甲方)和广东发展银行网上个人银行用户(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网上银行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在本协议中,下列术语的定义是:
网上个人银行:指以因特网为传输媒介,向乙方提供金融服务。乙方通过网上银行可查询本人在甲方开立账户的各种信息,通过传递电子付款指令办理转账付款业务及其它业务。
电子付款指令:指乙方合法登陆甲方网上银行,通过因特网向甲方发出的符合要求的转账指示。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申办网上“个人银行”业务,必须按实名制的要求在甲方开立有储蓄账户或信用卡个人账户。�第三条
第一款 乙方可在网上填写“甲方网上银行用户申请表”,经甲方审核为账户所有人后,可登陆甲方网上银行。乙方可对本人身份证号下所有储蓄账号和信用卡的有关资料进行查询或互转。 如需将资金转到他人账户,必须由本人持转出账户所对应的银行存折、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账户所在市、县甲方任一网点真实完整地填写《网上银行服务申请表》,银行审核确认后,即可开通网上对外转账业务。以后如要增加新的对外支付账户,必须再次到银行办理上述手续。
第二款 乙方保证根据本条的规定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如因资料的不真实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乙方申请的根证书、登陆名、登陆密码、对外转账密码是进入网上银行系统办理交易时确认身份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承诺由自己妥善保管,并保证无论乙方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获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须对该乙方证书和密码下完成的一切金融交易负责。第五条 甲方以乙方发出的电子付款指令为办理转账付款的唯一合法有效依据,根据乙方电子付款指令生成的“甲方网上银行付款凭证”为甲方合法、有效的记账凭证,无需乙方签署姓名。�第六条 乙方不得在甲方网上银行系统内发送干扰信息或攻击网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七条 电子付款指令转账付款业务有关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标准收取,乙方同意甲方从其账户主动逐笔扣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支付的有关费用。�第八条
第一款 在网上银行系统和资金汇划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 甲方有义务及时准确的执行乙方发送的电子付款指令,甲方为乙方办理转账的时间以甲方批复受理其电子付款指令为准。
第二款 在本条中,有关时间的定义是:
工作日是指甲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对外营业的时间段;
节假日提交的跨行转账指令将在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午作提出处理;
工作日16:30分后至次一工作日8:30分之间提交跨行转账指令将在次一工作日上午作提出处理;第九条
第一款 乙方电子支付指令因以下情况而不被执行,甲方无需承担责任;
甲方接收到的电子支付指令信息不明,无法执行;
乙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或信用额度不足;
乙方账户内资金被依法冻结获扣划;
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因于甲方的情况;
第二款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三款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首先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乙方成功申请甲方网上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乙方确认已全部阅读了本协议,并保证已全部通晓、理解和完全接受本协议。
可能是银行系统更新不及时造成的,再等等申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