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过期一年怎么办可以续办吗

2025-04-05 18: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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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6年开始实行居住证办理而取消暂住证办理的,公民暂住证到期一般无法继续续办,需要重新办理新的居住证才可以使用。
  居住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的。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回答2:

可以,到住所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二)申领暂住证应当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