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加点的字时如有括号最后一个字用写句号吗?

2025-04-04 02:36:2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可以不加句号,加了也不错。如:

窥谷忘(反:通返)

在昼犹(昏:黄昏)

又如:

不以其道

之:它(代词,指千里马)

或者加句号:

之:它(代词,指千里马。)

特别是在文章中加注,括号里最后的这个句号一般都不用。例如:

祇辱于奴隶人之手(祇辱 一作:只辱),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