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章程、组织机构代码证、办公场所产权证或者出租方及租赁合同的产权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建造师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或技能证书、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
5、职称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明)、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
6、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岗位证书、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技术工人身份证、职业培训合格证或职业技能证、申报前1个月的社保证明
8、基本情况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表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申请资质要求
一、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应当根据资质标准,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预核准通知书;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企业法人代表的国籍证明、简历、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
(五)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六)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及相关业绩有效证明材料等;
(七)企业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八)资质标准要求的设备购置等相关证明。
二、企业资质增项,除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施工企业申请增项资质的,还应当提供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