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五年、含试用期)”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而试用期内未正是录用,仅算未录用,不算辞职。履行正常辞职流程后,可以报考,但江苏省公务员招录一般有户籍和应届毕业限制。在职期间,已满工作两年以上,可以有条件的报考,通常须征得直系主管人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