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了就是劳动关系建立了,劳动报酬是按劳给付,不能不给。
2、没有签订合同,不代表否定了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单位涉嫌违法;可要求双倍支付工资;
3、不给工资,更是违法;应向当地仲裁机构咨询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4、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支付相应工资。
本案中,单位应该支付你三天工资,试用期工资为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综上,建议到辖区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拓展资料: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我仔细地阅读了你提出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首先,劳动者在到用人单位入职之前,就应该向用人单位问清楚试用期时间、试用期工资、转正条件、转正后的工资福利等等,如果条件允许,还应该签订临时的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现阶段,由于你并没有在入职前问明试用期工资待遇的问题,经过试用期后,对方以对你试用期间的表现不满意为由,解聘你,并提出试用期没有工资,那么,必须出具书面的公司章程,如果公司章程上没有说明劳动者在试用期没有工资,且劳动者无重大过错,那么,公司都应该按照事先订立的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向你发放试用期工资。
经过这件事情,请一定要汲取教训,以后到新的公司入职时,一定要问明试用期的时间及工资情况,看看是否符合自己的预期,再考虑是否入职。
愿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让你满意。
试用期3天,在新单位能干多少工作,用人单位觉得不合适,不给工资就算了吧,要工资费的劲儿还不如趁早找个工作。
可以到劳动局去起诉这家公司!当时面试时你就应该要问清楚 向老板说清楚的!这样的话比较有保障!一般正规的公司试用期间都是有工资的。对方不给工资,你可以带着有效有证据去劳动局告他!
如果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不给,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不知道你签劳动合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