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姐70多岁两腿摔断住院后在家调养生活不能理,她老伴早去了现有一儿两女问儿女该怎样承担养老责任?

2024-11-02 1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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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履行赡养的义务,可以以老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赡养的义务或者支付赡养费不履行赡养的义务,可以以老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赡养的义务或者支付赡养费。

回答2:

共同承担赡养义务,也可以说是平均承担赡养义务。只是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儿子承担义务,主要是因为女儿出嫁了,有时候身不由己,再加上也可能离的很远。另外还可能父母把更多的财产给了儿子,儿子应该承担更多的义务。

回答3:

百善孝为先,善养老人是每个儿女的责任。如果老人膝下有儿女。如果儿女抛弃老人,没有赡养老人的。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儿女要赡养费,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他们兄妹之间进行商议。如果协商协议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调解。

回答4:

善养老人是儿女的责任郎然老人有病生活不能自理当然应该由儿女耒照顾不论是经济上还是生活上都应该有儿女共同耒承担这是法律规定的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