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日记账的启用和登记
在账簿启用表中,应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编号和启用日期;
在经管人员一栏中写明经管人员姓名、职别、接管或移交日期,由会计主管人员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一本日记账中设置有两个以上现金账户的,应在第二页“账户目录表”中注明各账户的名称和页码,以方便登记和查核。
(1)根据复核无误的收、付款记账凭证记账。
(2)所记载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减。
(3)逐笔、序时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4)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不得随便更换账页和撕去账页。
(5)文字和数字必须整洁清晰,准确无误。
(6)使用钢笔,以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复写账簿除外)或铅笔书写。
(7)每一账页记完后,必须按规定转页。
(8)现金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每月月未必须按规定结账。
(9)记录发生错误时,必须按规定方法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