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吗?

2024-11-08 06: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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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补办。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离婚协议书特征:
1、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2、该协议必须经过相关国家机关的认可才生效;
3、该协议必须包括双方离婚的意愿,并且妥善处理小孩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否则协议无效;
4、该协议具有人身性质,不得有他人代理签订,否则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离婚协议书

回答2:

离婚协议遗失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回答3: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补办。
首先要向婚姻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要求调取婚姻登记档案,从档案中复印一份,并要求婚姻登记中心加盖公章,证明是从婚姻登记档案中复印的,法律效力与原来的离婚协议书是一样的。

回答4:

可以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