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会被判刑,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里的犯罪构成要件才会被判刑。(附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
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
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
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
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
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
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
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
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
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
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
违反食品安全法不一定会被判刑。根据违法情节的不同,有可能被处以罚款、或者停业整顿或者其他处罚,严重的如果上升至刑事犯罪才有可能会被判刑。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只有明确规定的行为才可能会被处以刑事处罚。你可以参见我国刑法和食品安全法两部法律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不是很多的。因为不晓得你所说的行为违法程度如何,所以不能轻易下结论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