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24-11-23 07: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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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17年7月11日,肖捷部长签署第87号财政部令,公布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通知后不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回答2: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规定“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答3:

在书面合同签订5日内,退换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回答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七条... ...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