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股东人数过半同意,不是按持股比例。 我办的时候直接向对方通过EMS寄达《股权转让通知函》,在小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我依然成功进行了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虽然过程很曲折。
人数,因为这里更多的考虑的时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和性。
全体股东过半人数同意根据中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