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闯红灯被撞伤应是同责或以上。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绿灯亮时,未进入路口的车辆需让已正常进入路口的车辆通过后,再开始通行。也就是说并非是绿灯亮了就能走,如果有横向通过路口的行人和自行车,慢速通过路口,被绿灯放行的机动车需待他们通过后才可起步。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骑电动车的闯红灯本身已经违反中国的交通法相关规定,所以电动车驾驶人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也许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
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只要机动车合法驾驶员没有犯错,采取紧急制动就是电动车负全责。但是中国有个无责任赔偿,机动车赔偿10%,。说不好听的就是无责任赔偿害苦了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会认为汽车反正不敢撞我,我闯红灯出了事还是他赔我钱,我怕什么呢?中国式过马路就是这样形成的,出了事故呢?最吃亏的还是非机动车(承受完全可以避免的痛苦),汽车受伤也不少(又没犯错,平白无故赔偿故意闯红灯者,你不觉得冤吗)。中国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制定了无责任赔偿,就是这个无责任赔偿纵容了非机动车犯错,把非机动车推向更加危险的境地,可以肯定的说:如果没有无责任赔偿,电动车不会去闯红灯,此次事故根本就不会发生。
都有责任,如果你没任何违章因该是他的大头责任。
不可能对方全责的,
机动车会有个强制责任,有点谁有钱谁倒霉的感觉
按道理闯红灯的,自己负责。但是现在的法律你可能要负一定的责任。最受不了为了那一秒去抢的,都是不要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