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销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若国地税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且需由地税局先注销的,则提交《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收缴税务登记证件证明单》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 已剪角的发票领购簿;防伪税控企业注销的,应收缴金税卡和IC卡。
5.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报告一份;
6. 清算报告(或事务所代理清算资料);
7.近2年度银行对账单、查帐征收企业附送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类定额户当年度银行对账单(还应当附送前一年度银行对账单)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2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凭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当月纳税申报表,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
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就这么简单,与普通单位办理注销没什么不同,没有特别的规定。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1.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纳所欠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并要进行财产清算,制作清算报告,缴纳财产清算时发生的各种税费,填写《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报送主管地税机关。
2.税务所对纳税人提交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清算报告、《清缴税款情况报告表》及相关注销资料进行初审。
3.税务所负责查验其发票使用情况,缴销纳税人未使用的发票、收缴发票购领簿,并将相关情况填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缴销发票情况栏目中,同时在“金税三期”程序中做相应处理。然后进行注销评估或转综合业务一科进行选案检查。
4.税务所负责检查注销的。税务所要按照规定开展注销纳税评估,经税源监控科审批后,将评估意见填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批意见栏同时将注销资料报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一科对《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收缴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经局长审批同意后,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程序进行完毕。税务所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
5.检查科负责检查后注销的。经综合业务一科选案同时把注销资料转交检查科检查组,检查科应按规定时限开展检查。检查科依检查流程处理结案后,在《注销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包括检查人员两人、科长、局长),然后将《检查结论》复印件随同之前移交的注销材料一并返回综合业务一科存档。综合业务一科对《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收缴注销企业的税务登记证件,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批文书,注销税务登记程序进行完毕。
企业办理地税注销税务登记相关事情说明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依法进行清算并结清税款,否则不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以增值税为主体税种的纳税人,在办理地税税务登记的注销手续时,应当持国税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办理。国税税务登记未注销的,地税税务登记不予注销。
3.对下列情况,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原税务机关应先为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然后通知纳税人再到新地址所在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的;
(2)个体工商户变更负责人的;
(3)纳税人将生产经营地址迁移至原主管税务机关管辖区之外且工商部门已办理变更登记的。
4.对设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注销问题。对设有分支机构的纳税人,无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纳税,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先注销分支机构税务登记,后注销总机构税务登记。
5.对在外区、县(市)已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注销问题。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在其全部临时税务登记注销后,再办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在临时税务登记未全部注销前,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得为其办理税务登记的注销手续。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如下: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若国地税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且需由地税局先注销的,则提交《xx市地方税务局收缴税务登记证件证明单》
2.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4. 已剪角的发票领购簿;防伪税控企业注销的,应收缴金税卡和IC卡。
5.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报告一份;
6. 清算报告(或事务所代理清算资料);
7.近2年度银行对账单、查帐征收企业附送当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企业类定额户当年度银行对账单(还应当附送前一年度银行对账单)
三、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2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未发现纳税人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行为的,在办结受理前的涉税事项的,应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