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要不要写明工资待遇

2025-04-02 05:56: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签,没有工资待遇的就不是合同了,看什么表现,那都是骗人的把戏,你要他明明白白写清楚每天上多少个小时,每个小时多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其实就算签了也是无效合同,拿去劳动局审核时肯定过不了关的.以前我写我们厂的劳动合同,只写月薪750/月劳动局都没批准,说是没写清楚具体的工作时间时长多少.你最好还是不签的好.

回答2:

劳动合同中应当注明报酬(薪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3:

回答4:

应该写明工资待遇,要不不好维权。

回答5:

肯定不签啊,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待遇问题,还签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