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减免税与保税货物的区别有那些??

2023-12-21 07: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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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性质不同:减免税货物是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实施的税收优惠,货物进口时海关按照规定免征或减征进口税,货物进口后在境内使用和消费,不再复运出境。保税货物是以在境内储存和加工成品复运出境为前提条件,不是在国内最终使用和消费。

2、货物范围不同:减免税货物是按照《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和国务院发布的减免税规定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即法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和临时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是进口后保税储存或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货物。

3、海关手续不同:减免税货物中,法定减免税货物,只要符合《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税则》规定范围内的减免税货物,不需要收发货人在货物进口前办理审批手续,由0证明向进境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保税货物中,保税仓库在储存保税货物前,应经海关批准并获得海关签发的《保税仓库登记证书》方可经营保税货物的经营业务。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如进口货物列入国家商检机构实施检验出口商品种类表的,须提交商检证书。

2、《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报关单上须加盖保税货物印章并注明货物存入某地保税仓库。

3、保税货物如需复运出境报关时,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原进口时由海关盖印的《进口货物报关单》。

4、保税货物经批准正式销售于国内市场时,货主或代理人须向海关补办进口报关手续并交纳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由海关签印放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定减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税货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回答2:

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关务筹划、税务筹划

加工区入境货物的减免税政策基本是参照保税区现有政策制定,没有新的优惠。但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1.在功能上,加工区的功能单一,仅限于产品外销的加工贸易,但区内或设立少量为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以及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2.国内原材料、物料等进入加工区视同出口,海关按照以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区外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及有关凭证向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3.对加工区运往区外的货物,海关按照对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制成品征税。

  4.国家对区内加工出口的产品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回答3: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实体,进境后在特定区域。保税货物是流体,进境后要复运出境,进来又出去。

回答4: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有限定范围的,海关有一个目录,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减免税的;保税货物是在加工贸易及保税加工区项下针对的货物和商品,这个范围很广,除了一些管制商品不能进口外,一般商品都可以。

回答5: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