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没开结算单,先开发票,同时也没收到工程款怎么记账?

2025-01-05 12: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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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贵单位会计在第一次付款时候(其实这时候可以认定预付)则会计账务处理
  ① 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依次
  ② 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③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④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12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
  ⑤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最后工程结算时,会计人员依据工程结算书,以及承包商开局的发票,做
  ⑥ 借: 相应科目 565000 (“相应科目”不是会计科目,这个要看贵公司的主业,)
  贷:应付账款 565000
  支付剩余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 565000
  贷:银行存款 205000
  预付账款-XX承建商 360000
  上面是一般做法,对于企业“预付账款”发生不多的企业可以直接做“应付账款”,也就是直接在“应付账款”的借反映,这个也没有问题。
  上面“相应科目”和公司主业有关,例如公司主业和建筑无关,也就是说只是请外单位为自己修理房屋,固定资产大修理,前提是该建筑属公司所有,对与这种情况就要分清,首先要明确支出的目的是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还是对其进行性能的改良。1、如果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产品的质量实质性提高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属于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如果只是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我个人建议做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这样要在“在建工程”中核算然后有“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这样会计人员依据工程结算书,以及承包商开局的发票,做
  借:在建工程-XX (差额)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额)
  贷:固定资产 --(该项建筑原值)
  同时
  借:在建工程-XX 565000
  贷:应付账款-XX 565000
  然后
  借:固定资产-XX ()
  贷:在建工程-XX (其借方余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回答2:

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8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
  依次
  ② 借:预付账款-XX承建商 50000
  贷:银行存款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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