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你老公如果在老家是城镇户口、个人名下有房产的是可以迁回去的,不过各地户籍政策不一,建议咨询老家的派出所
可以的,但是如果户口迁出以后再想迁回去的话,就要当初签出的地方同意迁入才行。
从法律上说,户口迁移没有次数限制。迁出后再迁回应该是可以的。
说把你老公户口迁回来说法错误。应到上一级公安局户政处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