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用的商品条码标准是什么?

2024-10-29 08:47:0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回答2:

商业是最早应用条码技术的领域。在商业自动化系统中,商品条码是关键。

在国家标准GB/T 12904中,商品条码 (barcode for commodity)的被定义为用于标识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的一种模块组合型条码。

1970年美国超级市场委员会制定了通用商品代码UPC码,美国统一编码委员会(UCC)与1973年建立了UPC条码系统,并全面实现了该码制的标准化。UPC条码成功地应用于商业流通领域中,对条码的应用和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UPC码的使用成功促使了欧洲编码系统(EAN)的产生。到1981年,EAN已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且EAN码与UPC码兼容。

EAN/UPC码作为一种消费单元代码,被用于在全球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

EAN码有两种版本——标准版和缩短版。标准版表示13位数字,又称为EAN13码,缩短版表示8位数字,又称EAN8。两种条码的最后一位为校验位,由前面的12位或7位数字计算得出。两种版本的编码方式可参考国标GB-12094-1998。

EAN码由前缀码、厂商识别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前缀码是国际EAN组织标识各会员组织的代码,我国为690、691和692;厂商代码是EAN编码组织在EAN分配的前缀码的基础上分配给厂商的代码;商品项目代码由厂商自行编码;校验码为了校验代码的正确性。在编制商品项目代码时,厂商必须遵守商品编码的基本原则:对同一商品项目的商品必须编制相同的商品项目代码;对不同的商品项目必须编制不同的商品项目代码。保证商品项目与其标识代码一一对应,即一个商品项目只有一个代码,一个代码只标识一个商品项目。

如听装健力宝饮料的条码为6901010101098,其中690代表我国EAN组织,1010代表广东健力宝公司,10109是听装饮料的商品代码。这样的编码方式就保证了无论在何时何地,6901010101098就唯一对应该种商品。

另外,图书和期刊作为特殊的商品也采用了EAN13表示ISBN和ISSN。前缀977被用于期刊号ISSN,图书号ISBN用978为前缀,我国被分配使用7开头的ISBN号,因此我国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上的条码全部为9787开头。

目前,国际上商品条码普遍采用EAN/UPC系统,全球采用EAN/UPC系统的厂家已经超过80万家。我国目前所使用的EAN/UPC系统前缀码有七个:中国:690、691、692、693;中国台湾:471;中国香港:489;中国澳门:958。

回答3:

  1. 国际上商品条码普遍采用EAN/UPC系统,全球采用EAN/UPC系统的厂家已经超过80万家。

  2. 我国目前所使用的EAN/UPC系统前缀码有七个:中国:690、691、692、693。

延展回答:

  1. 在国家标准GB/T 12904中,商品条码 (barcode for commodity)的被定义为用于标识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的一种模块组合型条码。

  2. 1970年美国超级市场委员会制定了通用商品代码UPC码,美国统一编码委员会(UCC)与1973年建立了UPC条码系统,并全面实现了该码制的标准化。UPC条码成功地应用于商业流通领域中,对条码的应用和普及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3. UPC码的使用成功促使了欧洲编码系统(EAN)的产生。到1981年,EAN已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且EAN码与UPC码兼容。

  4. EAN/UPC码作为一种消费单元代码,被用于在全球范围内唯一标识一种商品。

回答4:

物品信息与“人”(主体)、“财”信息并列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三大基础信息。与“人”、“财”信息相比,“物”的品种繁杂、属性多样;管理主体众多;运行过程复杂。如何真正建立起“物”的信息资源系统,实现全社会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未解的难题。
物品编码是数字化的“物”信息,是现代化、信息化的基石。近年来不断出现的物联网、云计算、智慧地球等新概念、新技术、新应用,究其根本,仍是以物品编码为前提。
所谓物品,通常是指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实体,在不同领域可有不同的称谓。例如,产品、商品、物资、物料、资产等,是需要信息交换的客体。物品编码是指按一定规则对物品赋予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处理的代码。物品编码系统是指以物品编码为关键字(或索引字)的物品数字化信息系统。物品编码体系是指由物品编码系统构成的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随着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应用系统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的需求日趋迫切。然而,由于数据结构各不相同,导致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不仅严重阻碍信息有效的利用,也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如何建立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实现各编码系统地有机互连,解决系统间信息的交换与共享,高效、经济、快速整合各应用信息,形成统一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已成为目前信息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文,提出“搭建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2012年8月3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文,提出“推动商品条码在流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健全全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对建设我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我国物品编码工作的专门机构,长期以来,在深入开展国家重点领域物品编码管理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同时,一直致力于物品编码的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国家统一物品编码体系的建立,既是对我国物品编码工作的全面统筹规划和统一布局,也是有效整合国内物品信息,建立国家物品基础资源系统,保证各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与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确立各信息化管理系统间物品编码的科学、有机联系,实现对全国物品编码的统一管理和维护;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实现现有物品编码系统的兼容,保证各行业、各领域物品编码系统彼此协同、有序运行,并对新建的物品编码系统提供指导;通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物品编码体系,统一商品流通与公共服务等公用领域的物品编码,形成统一的、通用的标准,保证贸易、流通等公共应用的高效运转。
物品编码体系框架由物品基础编码系统和物品应用编码系统两大部分构成。
了解更多条形码规则,可以来BarCodesTalk学习